【黎智英案】張劍虹作供完畢 《蘋果》前副社長陳沛敏下午作供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4/02/02 13:18

最後更新: 2024/02/02 15: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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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。(資料圖片)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《港區國安法》,黎及《蘋果日報》(下稱《蘋果》) 3間公司否認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等共3罪,案件今(2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續審。首名從犯證人、《蘋果》前社長張劍虹供稱,高層在黎非組員的通訊群組可更自由地表達意見,因為若老闆在群組會決定所有事,「我哋咩都唔使討論」。張亦供稱黎於《港區國安法》生效後文章寫法和言論「無之前咁露骨」。張已作供完畢,認罪被告、從犯證人前副社長陳沛敏下午將出庭作供。

案件今踏入第22天審訊,壹傳媒前行政總裁、《蘋果》前社長張劍虹以從犯證人第12天作供。辯方今已完成盤問,由控方進行複問。

控方引述社論主筆楊清奇和張的對話指,張曾將《大公報》一則評論截圖傳予楊,指內容提及《蘋果》「在社評中直言要外國聯合制裁以至推翻國家執政黨,算不算 『顛覆國家政權」』?」。張問及楊在印象中《蘋果》社評有否寫過,楊稱《港區國安法》生效前可能有,並稱生效後「連老闆都唔提,社評一定冇再提」。張當時同意黎於《港區國安法》後沒提過,但稱黎在其個人Twitter則可能有提。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。(資料圖片)

張確認對話內容,供稱黎在《港區國安法》生效後文章寫法和言論「冇之前咁露骨」,黎後來的言論,是有關外國制裁對阻止中國打壓香港民主人權自由的效力。

控方問及黎沒加入部分《蘋果》高層的通訊群組的原因,張供稱若將黎加入群組,「我哋就咩都唔使討論㗎喇,咩都黎生決定晒」。法官李運騰問及,若黎決定所有事情,高層的討論有何用。張供稱,黎不在群組的話,大家可以更自由地表達意見,如有需要會向黎表達。

張劍虹作供完畢,控方下午將傳召第2名從犯證人作供,即早前已認罪的被告、前副社長陳沛敏出庭作供。

聆訊下午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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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